本来,嫉妒是人类的一种普遍的情绪,它源于人类的竞争,其本身具有一定的生物学意义,或起积极作用,或起消极作用,这视其指向和表现方式是否有益于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而转移。例如,有些人嫉妒是出于不服与自惭而不甘居下,奋发努力,力争上游,这就是积极的心理与行为。这种情形在充满竞争的现代社会里,更有其积极的意义。再比如,莎士比亚就曾经把嫉妒视作爱情的“卫道士”。爱情当中的嫉妒也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。爱情具有强烈的排他性,自己的恋人如果反对你同别的异性接触和交往,正是反映了他对你的爱的程度。相反,如果对方从不“吃醋”,毫无嫉妒心,那么也许你们之间的关系还只是喜欢水平的友谊,而不是爱情。
当然,值得庆幸的是,严重的嫉妒心理在大多数人那里找不到生长的温床,只有心胸狭隘的人容不得别人比自己有半点超越,他们也像三国时的周瑜那样,发出“既生瑜,何生亮”的感慨。在交往中,心胸狭隘的特点更是暴露无遗。他们总希望别人都围着自己转,一旦满足不了这个愿望,他们就会发脾气。他们还会因一些微不足道的事而产生嫉妒心理,别人在外貌、财富、学识、地位、爱情等方面的优越都可以成为滋生嫉妒的温床,例如,他们会因为别人容貌端正可爱、受人欢迎而嫉妒得暴跳如雷,会因为别人凭借能力拿到比自己高的薪水而愤愤不平。这些心胸狭隘的人往往缺乏修养,他们在本不该产生嫉妒心理时却产生嫉妒的怨恨之后,总是不能控制情绪的转变,更不能将其转化到积极的方面,而是立即将嫉妒心理转变成嫉妒行动,一直到发泄了怨恨、平衡了心理之后,才罢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