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3年5月,拥曹议员向国会提出解释大总统任期案,提出黎元洪复职任期为补足自袁世凯改元洪宪至其死亡日的任期,总共是160天,而黎自1922年6月11日复职,到此时已有335天,超出其任期175天,应该立即退位,依法由国务院摄行总统职务,同时从速组织大总统选举。此后,又有20余起提案附和此议。黎元洪知道这些提案背后的拥曹背景,遂咨国会两院表示:“元洪复职之初,曾宣言法律问题听候国会解决。嗣两度咨请辞职,未承开议,补任期间,亦未解释。……现在尸素已久,岁序将周,虽议案尚无遵循,而法理究有限制。博考众论,固非一辞。假定长期,亦仅数月。念末日之大难,冀及时之有托。深望转告同人,查照总统选举法,注意准备。”但黎元洪虽有这样的表示,却并无实际离位的举动,使得保派还需要对其施加更大的压力,逼其离位。
保派逼黎元洪退位的第一步是制造阁潮,赶走总理张绍曾。因为张绍曾上台后在统一问题上与曹锟和吴佩孚的步调不一,颇令曹、吴不悦,张主张先制宪后选举,更是得罪了保派,所以他们首先将攻击矛头对准张绍曾,企图驱张之后由保派组阁,再逼黎退位,准备大选,所谓“拥曹必先驱黎,驱黎必先驱张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