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传统哲学中,“天”是多义的,主要可以归结为两种意义:一是自然的天,一是神灵的天。
自然的天也有几种意义:
一是与“地”对应的天,即“天地”中的天,包括日月星等天象以及气候、气象等。如《荀子·天论》:“列星随旋,日月递照,四时代御,阴阳大化,风雨博施。”列星指天上的所有星星,主要指恒星。所有恒星随着天旋转。日月交替着照耀天下。四季轮换着出现。阴阳变化存在于天地之间,风雨在广泛领域中产生作用。这些都是天的表现。“夫日月之有蚀,风雨之不时,怪星之党见,是无世而不常有之。”日食月食,风雨不及时,新星突然出现,虽然是非常的现象,却是每一个时代都会有的。《黄帝内经·阴阳应象大论篇》说:“积阳为天,积阴为地……清阳为天,浊阴为地。”阳气积累成天,阴气积累成地,天地是阴阳二气形成的。地面以上的一切现象都包括在“天”这个概念内。
二是与“人为”对应的天,指一切不是人为的自然现象,包括与地对应的天的全部内容,还包括地面上自然发生的一切现象。如《庄子》所说的“牛马四足,天也”。牛马有四条腿,是自然的,这也是天,即天赋的意思。《荀子·天论》:“天行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。”“皆知其所以成,莫知其无形,夫是之谓天。”“不为而成,不求而得,夫是之谓天职。”这些说法中的“天”都是天然即自然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