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要图改革,还有一种困难,这便是宋朝政治机构的不灵。历代官制,宰相的权柄都较大。宋朝却沿袭晚唐、五代,以中书主民、枢密主兵、三司理财,[12]政权不甚统一。加以宋朝最重言路,御史一官,气焰很高。宋朝人的风气,又喜欢说话,喜欢争意气。所以宋朝宰相,权力不甚充足,遇事每多掣(chè)肘。这也是王安石变法所以困难的一面。
王安石的变法,还有一层社会背景。从唐中叶到五代,是经过长期的分裂战乱的。每当战乱之时,人民总格外困苦。宋朝统一以后,虽然把政治整顿一番,于民生问题,却未能十分注意。所以当时的人民,很为困苦,如地权的不平均、役法的苛重、农民资本的缺乏等,都是当时的一个大问题。
王安石之改革
仁宗死后,英宗即位,仅四年就死了。神宗即位,是个有为之主,乃擢用王安石,以行新法。
王安石所行的新法,范围是很广泛的。他首创制置三司条例司,派人出去调查各地方农田水利和赋役的情形。又行青苗法,将常平、广惠仓中的储蓄,当春时借给农民,待秋收时还官,出息二分。改差役为雇役。差役是按人口资产的多寡,把人户分别等级,地方上有公事,派他们去当差徭的。这都是要赔钱的。因差事不能分割,人民不堪负担,往往至于破产。安石令其出免役钱,向来不当差徭的人家,出助役钱,把这钱来雇人充役。后来又行方田均税之法,以纵横各千步之地为一方,将面积确实丈量,并参酌其地形地味,以均定赋税。这几件事,都是和民生有关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