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关于“韩主定武”政权的考辨
在讲述夔东地区的抗清活动时,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澄清。清朝初年查继佐撰写的《罪惟录》中依据不可靠的传闻在南明诸主间添了一位所谓年号“定武”的“韩主”,对后世研究南明史事造成了很大的混乱,其文云:
韩王本铉,系太祖十九子宪王松之后,世封平凉。崇祯十六年,李贼自成陷陕,王被执,间脱。适献贼陷楚,其部将郝永忠者枭悍,军中望永忠摇旗辄奋,遂以郝摇旗著名,敌遇之震。及献贼死,摇旗内款,独奉韩王为主。自闽事坏(指隆武帝遇难),韩便称尊,改元定武。尝移书桂主(指永历帝),叙长幼,不称臣。……癸卯(1663,康熙二年)定武十七年,来亨被困,弃七连,保谭家寨。永忠与二虎(指刘体纯)合力,从来亨北御,大战四昼夜,北协湖广之师大挫。已而,巫山不能守,先败。房山旋败,韩主不终。[22]
辛亥革命后,孟森先生依据查氏所记,不厌其烦地抄录最常见史籍,撰成《后明韩主》一文,尽管他连东安王朱盛蒗、韩王朱本铉是一人还是两人都说不明白,仍然武断地写道:“是年(1643,崇祯十六年)献忠(?)陷平凉,韩王被执而脱走入楚,遂为郝摇旗所得而奉之。摇旗等盖已先降,其奉韩王,自为明延统之意矣。以后摇旗等久不见于史,从《罪惟录》观之,则正于山僻中缔造一韩主之明国时也。韩主立国,在丙戌(1646)九月闽败之后,已当清顺治三年。而十三家之帅,遂以郝永忠、李来亨等著。……”[24]在南明诸将领当中,郝摇旗的记载是比较多比较有系统的,孟森先生说“摇旗等久不见于史”,只能说明他自己所见史料甚少。柳亚子先生撰《南明史纲·史料》一书中有《韩王本铉传》,他察觉了查氏所记有些不可靠,如韩藩排行没有“本”字辈,郝永忠不可能在隆武二年拥立本铉之类,也不列入正“编”(相当本纪)之中,然而在传文中仍然写道:“隆武二年丙戌八月,汀州不守,绍宗襄皇帝殉国。本铉方拥众保郧西乱山中之房县,遂建号自立,改元定武。然局蹐一隅,不能有所展布也。”[25]柳亚子文中根据的除查继佐《罪惟录》外,多次提及全祖望、赵之谦撰写的《张苍水年谱》做旁证。其实,张煌言本人的诗文集中从来没有提到“韩王”“定武”,他写的《送吴佩远职方南行访行在兼会师郧阳》诗,意在寻访昆明破后流离失所的永历帝并且同夔东十三家军建立联系。全祖望、赵之谦撰年谱为此诗作注时即误信查继佐《罪惟录》窜入了“奉韩主本铉为主,改元定武”的情节,既歪曲了张煌言的原意,更无助于证实“韩主定武”。我们无意于对前辈学者吹毛求疵,但是,在南明史上凭空增加一个立国建号十七年的朝廷事关重大,不容不辨。即如孟森所言,“治明史者,不能忽为细事”。既然不是“细事”,又何必在未加详考的情况下做出极大胆的论断?只要对南明众多史料和清初档案加以排比考证,就可以知道根本没有什么年号定武的韩主。